关于《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试行)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,健全和完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,客观公正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,建设高素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水利厅联合组织修订了《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试行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2020年4月28日前,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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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试行)》
山东省水利厅
2020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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